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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医疗机构感控人员数量

2021年08月23日17:14 来源:人民网

国家卫健委官网截图

人民网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张文婷)为保障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感控)有序有力开展,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近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高度重视感控人员配备管理、合理配备感控人员、优化感控人员专业结构、提高感控人员能力水平、落实感控人员职责以及关注感控人员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六方面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是群众看病就医的场所,也是疾病汇集场所。感控工作不力,极易引发患者之间、医患之间等相互交叉感染,甚至导致院内感染暴发、向社区传播导致疫情播散蔓延。感控人员是医疗机构内从事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人员,是监督指导各项感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

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医疗机构感控人员数量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感控工作,全力支持医疗机构感控部门配备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感控人员数量。

在感控人员的配备上,《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机构的级别类别以及是否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合理确定感控人员的配备形式和数量。定点医院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感控工作,确保各项感控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医疗机构配备感控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种形式。专职感控人员主要配备在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全职从事全院的感控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不承担其他与感控无关的工作。不得临时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作为专职感控人员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在新生儿科、血液透析、重症医学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配备专职感控人员。兼职感控人员一般配备在不设病床的个体诊所、医务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或规模较大医疗机构的科室,开展本机构或科室的感控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

非定点医院方面,《通知》指出,原则上按照每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含口腔综合治疗台,下同)配备1名专职感控人员。100张以下实际使用病床配备2名专职感控人员;100-50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感控人员;500张以上实际使用病床,根据医疗机构类别,按照每增加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增配1名专职感控人员。各科室应当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作为本科室的兼职感控人员,鼓励同时配备兼职感控医师和护士。实际使用病床数多于50张的科室,应当每50张床至少配备1名兼职感控人员。

定点医院方面,感控人员配备数量应当保持在非定点医院的1.5-2倍。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专职感控人员时,应当充分考虑其专业结构

就感控人员专业结构方面,《通知》明确,感控工作涉及面宽,工作内容复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专职感控人员时,应当充分考虑其专业结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其人员构成应当包括医师、护士,可以包括药学、医技以及有卫生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所有人员均应当掌握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医师占比不低于30%,护士占比不高于40%,其他人员占比不高于30%。兼职感控人员应当为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感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长时间专职从事院内感染防控工作。鼓励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专职从事5年以上院内感染防控工作的人员,担任感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要提高感控人员能力水平,各地加大感控人员的培训力度,专兼职感控人员均应当接受培训及考核,熟练掌握感控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感控人员应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内感染监测,感染暴发调查分析和报告,以及监督指导感控措施落实。

对于感控人员的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通知》亦有所涉及,要求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拓宽其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渠道,提高薪酬待遇等。

 

(责编:张文婷、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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