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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敦力因价格垄断被罚1.1852亿元

系我国医疗器械领域首宗价格垄断案

2016年12月08日08:49 来源:南方日报

1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因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垄断协议,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美敦力”)近日被处以1.1852亿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国查处的第一宗医疗器械价格垄断案件。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采用转售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其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现查明,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

与此同时,美敦力还采取了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国家发改委表示,美敦力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涉案产品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涉案产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且不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和豁免条件,国家发改委依法责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处2015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计1.185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徐新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一开始突袭并不顺利,我们40多人被美敦力中国总部困了6个多小时,9点半进去到下午4点钟,一直就是对抗。后来我们就依据法律,进入相关场所和营业场所进行搜查,发现负责人就躲在办公室里喝咖啡。”

国家发改委表示,在调查期间,美敦力主动制定了整改措施,全面取消转售价格限制,允许平台商直接向终端销售,不再限制经销商向跨区购买者进行销售,在具有市场力量的产品经销中取消排他销售限制,修订经销协议、招投标管理制度、经销商管理政策有关规定,加强员工反垄断培训,完善公司反垄断合规体系。国家发改委将进行持续跟踪监管,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记者/牛思远 赵晓娜)

(责编:许心怡、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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