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人人都应当是践行者
威利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第三批8起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违法行为。
遏制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表达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治理食品浪费的坚定决心,也传递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担当有为的强烈信号。
此次公布的8起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包括5起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3起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如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烤肉店的扫码点餐小程序显示页面上,直接弹出就餐人数选项,生成每人4元的“调料费”必选菜品,部分消费者在不吃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会导致过量点餐。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餐厅让服务员在消费者点菜过程中告知不能只点一道菜,并通过推荐话语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终造成食物浪费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等处罚,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筑牢反食品浪费防线。
随着扩大消费政策的推动、旅游市场的复苏,餐饮市场正不断回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2月,全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2%,北京一些老字号餐饮企业顾客盈门,收入增长20%以上,餐饮业呈现出较强复苏势头。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舌尖上的浪费”故态复萌。比如,在聚餐、婚宴等场合,少数消费者因疏忽或碍于面子,导致“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应引起高度警惕,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为开具“反浪费罚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实践,如何加强监管,怎样适用法律等问题,仍需要通过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典型案例,有利于引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同时,也对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督促其在服务顾客时,积极履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法律义务,尽到规劝、引导等职责,推动全社会树立“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理念。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还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构筑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新格局。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将制止餐饮浪费的内容写入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用好信用等级评价“指挥棒”,有利于激发广大餐饮经营者履行反餐饮浪费的责任的内生动力,变“要我为”为“我要为”,采取积极行动,用心用力制止“舌尖上的浪费”。
4月4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倡议消费者吃光盘中餐、餐餐不剩饭,拒绝“剩宴”,抵制“豪宴”炫富、“吃播”浪费等行为。这一提示十分及时,很有必要。遏制“舌尖上的浪费”离不开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期待更多的人成为勤俭节约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示范者,携手营造“崇尚文明消费,拒绝餐饮浪费”的浓厚氛围。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主动响应倡议,从我做起,积极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养成文明用餐好习惯。无论是在饭店、食堂还是在家里,都能做到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对“舌尖上的浪费”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