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是医疗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今天的民营医院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发展水平。
日前,北京市若干促进社会办医的新政出台,包括免税减费、缩减审批时限、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鼓励疏解腾退的空间用于社会办医等。新政中,对于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社会办医,北京市将在准入、财政投入、医师多点执业、用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见4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此前联合印发通知,出台放开非公立医院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民营医院将可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自主定价,收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长期以来,民营医院在人才、资金、学术等方面有着天然劣势,与公立大医院难以形成同台竞争;在价格竞争上,民营医院价格被管得较死,想涨的不能涨,想降的不能降,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竞争。比如,同样做阑尾炎手术,同样的价格,多数患者宁愿去环境条件稍差的公立医院,也不会选择民营医院。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民营医院有万余家,占全国医院总数的43%,但九成医疗服务仍由公立医院承担。
鼓励社会办医支持民营医院发展,不仅能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弥补公立医院供给不足,而且能节省部分财政对医疗的投入,促使公立医院在竞争中提高服务水平。这次有关部门放开民营医院服务价格,必然能给民营医院注入能量,给医疗市场带来活力。然而这仅仅是第一步。
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后,民营医院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助;医师多点执业上存在政策壁垒;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在确定上仍存在“玻璃门”;尤其是接收毕业生就业时,人事关系难以理顺;医生职称晋升、搞科研、成果鉴定、接受培训等方面都困难重重……民营医院是医疗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今天的民营医院并没达到理想的发展水平。
因此,根据民营医院实际需要,给予其全方位的支持、创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无疑很必要。一方面,政府向市场充分放权。譬如公办医疗机构强调管、办分离,譬如政府不再干涉社会办医医疗价格,但监管必须到位,且如何购买其服务,如何通过医保实现市场医疗公益化,都是不可回避的任务;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不能让民营医院打着“自主定价”的牌子乱收费,遏制一些民营医院“宰”病人、服务不规范、收费不透明等乱象。其自身也需进一步强化自律,努力提升行业整体形象,进而获得百姓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