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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安全用药月”活动精彩纷呈

2016年10月19日08:30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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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各地“安全用药月”活动精彩纷呈

10月10日以来,各地围绕普及药品安全知识、传播安全用药常识等内容陆续开展了精彩纷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在哈市中央大街举行了以“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为主题的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标志着2016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正式启动。全省15个市(地)、县(市)同步举办了宣传活动。活动当天,现场的真假药品展示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纷纷上前查看展品,向监管人员咨询药品安全的相关问题。当日,省、市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现场受理咨询1000余件,受理投诉举报12件。现场的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平时遇到药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人民同泰中央大街店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点,向群众宣传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将造成环境危害,引导群众自觉将过期药品投放至指定回收地点。为震慑制假售劣不法分子,哈尔滨市局将库存罚没的共计272个品规、标值44.5万元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劣药及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了现场展示,并于当日集中销毁。

黑龙江省局副巡视员赵中原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希望把‘安全用药月’办成一个大众喜闻乐见的品牌,通过这样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更好地普及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其通过更有效的渠道参与到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在合肥市48中教育集团望湖校区举行了“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安徽省局向该校赠送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图书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挂图。同一时间,为期2个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正在江淮大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20名小学生颁发食品药品安全小记者证,组织小记者们到药房开展用药安全采访;池州市、祁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在晏塘中心小学、祁山小学,向学生发放《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手册》《食品药品知识少儿绘画读本》等科普资料;铜陵、滁州、蚌埠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执业药师用药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提供真假药品鉴别、合理用药咨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和现场接受投诉举报等服务。

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台、展示假劣药品等方式,广泛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组织健之佳、一心堂、东骏大药房等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深入机关、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为群众提供辨识假劣药品的服务,讲解用药常识。同时,号召家庭开展清理小药箱活动,清理、回收市民家中的过期药品。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教活动。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农村偏远地区,通过播放少数民族电影宣传片、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解药品安全知识等贴近群众的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用药宣传。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把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先审评制度等政策法规,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等作为此次“安全用药月”的宣传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药品安全守望者活动、2016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药品安全辟谣联盟论坛、“安全用药”科普微视频创作、药品安全进社区、安全用药校园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该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在辖区范围内组织药品研究机构、生产企业等,将晦涩难懂的药学知识进行科普转化和可视化加工,集中制作一批微视频、微动漫在视频网站上推广宣传,推进安全用药知识在新媒体领域的传播。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将举办广场科普咨询、“微科普”宣传、“安全用药校园行”等一系列活动。10月中旬,在该省博物院外广场举办“安全用药月”广场科普咨询活动,组织医学药学专家作安全用药权威解读、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安全用药读本等,引导群众走出用药误区。在福建省局官方微信微博公共平台开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微宣传栏目,鼓励公众广泛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竞答。10月下旬,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和高校科普服务志愿者深入南平等地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现场咨询等“安全用药校园行”活动。福建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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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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