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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控医疗费不合理增长 二级以上医院取消门诊输液

何雪华
2016年10月15日08:2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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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今年底,广东居民看病,100个多见常见病种将实行按病种付费;除儿童医院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将严控并逐步取消门诊静脉输液;不用再担心“大检查、乱检查”,因为医院的CT、MRI等检查阳性率要不低于70%才行……由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10月13日印发,根据方案,今年内广东就初步建立起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22项主要指标要求甚至比国家控费要求更高(多1项)。

  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数据:去年粤“公医”次均门诊208元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据统计,2015年广东公立医院医疗收入较2014年增长9.3%,次均门诊费用达208.7元,较2014年增加7.3%;次均住院费用达9761.7元,较2014年增加7.2%,本省医疗费用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仍然是本省医改的一项重要目标。到2017年底,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力争公立医院门诊病人的人均医疗费用、住院病人的人均医药费用,不超过全国同级同类医院的平均水平,区域医疗费用增长的幅度降到10%以上,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措施:医院要按费用排序并公示

  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为此,原发性肺癌、乳腺癌、肝癌等恶性肿瘤诊疗规范将得到进一步落实。

  除儿童医院外,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严格控制并逐步取消门诊患者的静脉输注抗菌药物、静脉输液。

  严格整治“大检查、乱检查”,三级医院的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总体不低于70%,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不低于70%。

  鼓励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的年度销售金额(不合中药饮片)占比达50%以上。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物占比总体下降到30%左右。

  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范围。

  按地区按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监测情况排序,每年定期按规定公示排序结果。医院要每季度将医务人员用药量、药品总金额、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排序,并把结果上网或上墙公示。

  医疗费用控制不达标的公立医院,将暂停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

  解读:推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10月14日傍晚,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措施一:

  严格医疗服务管理

  需要推动医院业务流程重组,提高首诊确诊率、检查及时报告率和入院三日手术率等。还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进一步规范门诊管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控制抗生素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通过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综合评价临床用药。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规范检查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进行其他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

  措施二:

  降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落实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谈判结果。实行区域集中或委托交易机构等多种议价方式,提高议价能力及效果。

  鼓励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严厉查处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措施三:

  推广适宜诊疗技术

  制订全省公立医院临床诊疗技术项目清单,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应提供的诊疗技术服务项目。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加强高风险、高费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

  鼓励各地建立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措施四: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在总额控制下,系统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选择临床诊疗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治疗技术成熟且质量可控、费用水平可考量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优先开展按病种付费。

  措施五: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和加强成本控制,留出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定内制定合理的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措施六:

  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以患者为中心,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切入点,开展分级诊疗。

  在统一质量标准前提下,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实现首诊可看中医。

(责编:赵敬菡、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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