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急救中心救护车执行两种收费标准 回应:避免资源浪费
江苏省镇江市民孙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在今年1月13号下午他呼叫救护车把生病的父亲从医院护送回家中,最后他发现镇江市急救中心收取的费用与收据上急救车使用费标准不吻合,同样路程送病人回家的费用远远高于接病人去医院的费用,他认为急救中心收费不合理。
急救中心对此解释,把病人从家里接到医院和把病人从医院送回家,执行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孙先生告诉记者,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到他镇江新区大路镇的家中有35公里左右的路程,镇江市急救中心最后收取了他共450元的费用。但是,孙先生注意到在镇江急救中心出具的收费单据上,救护车使用费为五公里内40元,如果超出五公里,每公里收取4元的费用。
经过一番计算,孙先生觉得不对劲。“收费标准是5公里范围内40块钱,超出每公里收费4块钱。35公里核算下来。只需要180块钱。
孙先生还表示说,加上有医护人员陪同收取单次100元的费用,总体算来,急救中心实际也只能收取他280元。对此,镇江市急救中心宣传科科长蔡鹏表示,根据镇江市物价、卫生以及人社三个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规定,急救车使用费的收取分为大致两种情况。简单的说,把病人从家里接到医院和把病人从医院送回家,执行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
蔡鹏表示,总路程约37公里,按照物价收费,370块钱的车费、100块的医疗急救费用,实收470的,实际只收了他450元。审核下来发现,并没有任何多收费的情况,完全是按照物价标准来执行收费方案的。
那么,为何这两种类型的急救车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相差这么大呢?镇江市急救中心宣传科长蔡鹏解释,目前镇江市急救中心共有10辆救护车,37名一线急救人员,总体来说,急救资源是缺乏的。
蔡鹏指出,这种做法其实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有些病人时可以自行回家的,考虑到费用,会选择自行回家。如果费用都这么低,就会使用救护车,会增加原本就很庞大的急救量。基于这个原因,物价局最后核准,提高价格。
对此,南京市委党校教授孙涉表示,救护车属于稀缺资源,应该严格规范使用,把它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医疗部门管理的初衷是对的,但“一车两价”的管理方式很容易引发争议。
在孙涉看来,不仅仅用价格来解决问题。救护车并没有事后护送的责任,如果要做,必须出具医疗部门证明,从根本上杜绝把救护车当出租车来使用的行为。救护车本身的功能是救护,不具备救护性质的时候,就不应该使用,而不是用价格杠杆来调节。完全用价格来调节,救护车本身的性质就被扭曲了。
而记者也从镇江市物价局方面证实,每公里10元这类非院前急救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中确定的政府定价。另外,记者了解到,镇江市急救中心属于政府全额拨款的单位,不涉及经营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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