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出生约40万人
据酒泉市人口委党组书记、主任藏福介绍,酒泉开展农村二胎政策试点20多年,计划生育率大幅度提高,人口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持续下降,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口结构基本合理,出生性别比连续多年保持在正常范围。
数据显示,2012年,酒泉市出生性别比为106.26;总人口中,0—14岁人口比重为14.85%,15—59岁人口比重为72.33%,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2.82%,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为8.22%。
人们婚育观念也悄然改变。截至2012年底,全市农村有11767对可以生育二胎的夫妻自愿放弃二胎生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还有10430个一孩家庭虽未领证,但子女已经8岁以上还没有生育二胎。虽然普遍试行二胎生育政策,全市农村一孩妇女率1999年达到44.4%,2012年达到46.5%,均高于全省比例。
2013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687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090元。据测算,全市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少出生人口约40万,人均GDP因此相对提高约3000元,按照抚养每个孩子长到16周岁需要国家和家庭投入15万元计算,预计节省抚养费600亿元。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1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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