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党建引领 群众主体 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一、背景
明光市地处皖东,为滁州市下辖县级市,是新时代文明实践全国试点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也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故里,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和谐。近年来,明光市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将全市17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南北中三个片区,以“打擂台”“大比武”方式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发挥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志愿者的带头模范作用,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就地取材减少成本支出、因地制宜传承传统文化,在打造宜居环境的同时提升村民经济收入、满足村民文化需求、培育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出一批“望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涵养着乡土文化”的美丽新农村,探索出了一条“低成本、可持续、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之路。
二、做法
(一)党建引领全域推进。坚持“党委发动、支部推动、党员促动”,全域推广以村民理事会为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陆郢模式”。坚持党建引领。优秀的领头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能够起到组织引领和表率的作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红色引擎”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建立多种形式的志愿者队伍,带头参与、支持、引导人居环境整治。统一规划布局。将全市1534个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431个、过渡暂留类728个、搬迁撤并类375个,明确应整治村庄1159个,逐村制定整治规划方案,全民动员、全域推进,以期达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打擂台”“大比武”。围绕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将17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南中北3个片区,由3名县级领导牵头,以“打擂台”方式推进,每月开展“片与片、镇与镇、村与村”之间的“大比武”。
(二)群众主体凝心聚力。创新多种举措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彻底改变过去“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发挥理事会作用。村民理事会,是新时期群众民主参与意识逐步增强的产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退休干部、社会能人、村民代表、乡贤、“五老”人员中提名候选人,成立自然村庄村民理事会,带领群众共建美好家园。保障村民“议事权”。赋予村民更多的“议事权”,能更大程度地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各乡镇村民理事会全面实行“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保障村民参与权和表达权。试点“物业”管理。为确保环境治理常态化,按照城市小区的管理模式,成立了村级物业管理公司,村干部作为物业公司负责人,采取村民自愿缴纳一点(每户100元以内)、创业精英捐赠一点、政府资金奖补一点的方式筹集费用,优先录用脱贫户(原贫困户)参与管理,在增强村民责任意识的同时也解决了保洁问题。完善相关机制。探索建立了“项目资金整合、财政奖补激励、鼓励社会投资”多元化良性投入机制,本着“真干真支持,先干先支持、大干大支持的原则,对乡镇党委政府真重视、群众积极性高、“五清一改”成效好的自然村庄,市财政分别追加20万元-100万元的定向支持。创新宣教模式。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将文明实践站点建到自然村庄,实现教育群众、服务群众“零距离”。
(三)因地制宜复制推广。该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直坚持“成本最小化、效果最大化原则,探索出了“低成本、可持续、可复制、易推广”的环境整治路径。因地制宜显特色。因地制宜进行环境整治,不搞大拆大建,注重保留地方特色。就地取材低投入。坚持“能修的不拆,能用的不弃”改造原则,就地取材,变废为宝。
(四)释放环境“乘数效应”。宜居环境的打造仅仅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第一步,该市充分发挥环境的“乘数效应”,积极发展产业实现群众增收、传承传统文化展现乡村内涵、培育文明乡风提升群众素质,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关键。在整治环境的同时,鼓励支持农户在房前屋后等空置隙地,大力发展小果园、小菜园、小竹园、小花园、艾草园等“五小园”隙地经济,着力推广发展“百果园、花世界、两用林、农家乐、圈养禽、中草药”等村庄经济,让村民实现增收。文化传承。环境好了,口袋鼓了,乡村传统文化也焕发出新活力。如潘村镇紫阳村南曹组文化底蕴深厚,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充分运用该村文化元素,用解说、故事、诗歌、绘画等多种形式刻画在墙壁、广场等处;自来桥镇桥镇村的“桥文化”、杨港村的“石文化”等均在村庄环境中得到了充分的诠释,成为村民重要的精神文化组成部分。文明提升。环境的打造同样能够带来乡风文明的提升。村民“主人翁”意识的激发,不仅有利于村民文明素养的提升、文明习惯的养成,同时也使文明创建的长效化建设得到保障。
(免责声明:该展示案例内容系发布单位或个人自主供稿,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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