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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抓获近九千犯罪嫌疑人

赵文君

2018年11月22日15: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去年7月以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全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截至今年9月,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5万余件,货值金额达16.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900余人。

  重点整治5类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五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二是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行为;三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四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的对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全环节。

  认真排查抽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各地通过摸底排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收集违法线索,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名负责人说,下一步要加大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产品的抽样检验力度。强化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要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网购食品要留意网页公示

  购物旺季来临,消费者在网购食品、保健食品时,要留意商家在网站或网页显著位置上的公示。

  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值得注意的是,保健食品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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