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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新国标落地须强化“必究”

侯俊

2018年11月06日08:14 来源:健康报网

近年来,北京、江苏等多地曝出校园塑胶跑道不合格的事件。对此,教育部牵头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并从11月1日起实施,要求1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必须执行新国标。(11月5日《北京青年报》)

全面启用新国标,彻底铲除污染严重的不合格塑胶跑道,是令人期待的好消息。然而,在欢呼之前,我们必须把其中隐藏的不确定因素清理干净。

企业生产有毒有害塑胶操场材料当然是为了节省成本多赚钱;使用了问题操场的校方通常解释说,自身并非专业检验机构,请来参与验收的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是合格的;专业检测机构则总是强调,对操场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三方都因塑胶操场缺乏国家统一标准而言之凿凿。然而,透过现象看本质,标准缺乏并不是毒操场滋生的最大问题。一家塑胶操场生产企业,有权利不去了解产品原材料有无毒害性吗?一个专业检测机构,可以不去了解塑胶操场的原材料构成和制造工艺吗?即使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禁用的原材料成分,如果在检测中呈现明显或者隐藏的毒害作用,就可以不告知或警示委托检测的校方吗?而作为有责任护佑学生健康安全的学校,即使对塑胶跑道专业知识毫不了解,塑胶跑道散发出刺鼻气味,学生纷纷咳嗽、头晕乃至眼睛充血,自己还能淡定地说跑道符合标准吗?

由此可见,相关责任人的肆无忌惮才是最大的隐患。仅为塑胶操场设立严格的新国标还不够,关键还是要强化“违法必究”的法律效力,把相关责任人关进“法治的笼子”,让所有人不愿、不敢、不能“下毒”。公诉机关要有火眼金睛,揪出敷衍塞责乃至图财害命的责任人;司法机关要在法律框架下,既坚持执法必严的规范,也采取引申变通的灵活措施,严惩装聋作哑的不法分子;立法机关要抓紧补缺补漏,让心怀鬼胎者无处藏身。

以严密的法规在前,以严厉的惩处在后,通过法治的威严震慑住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责任人不作为、乱作为的邪念,如此操场新国标才能踏踏实实落地。

(责编:李轶群、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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