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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下架召回一品香沙琪玛等11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8年10月19日08:50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董童)日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官网发布《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7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其中,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琪玛(糕点)、黄山市大自然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草莓味)等11批次食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7类食品442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61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59批次,合格56批次,不合格3批次;罐头50批次,合格49批次,不合格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7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30批次,合格12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73批次,合格70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62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分公司经销的合肥诚香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谷雨香芽(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5/3),草甘膦复检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1mg/k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池州市一族莲花超市经销的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琪玛(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3/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11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淮南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黄山市大自然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草莓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6/12),霉菌检出值为660CFU/g;龙须酥(奶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6/12),霉菌检出值为51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肥东县郑大姐干调销售部经销的砀山县胜华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针菇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18/6/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安徽大淮面粉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馒头粉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7/17),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840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承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蚌埠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魏为胜供应的鳊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8/20),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1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延安路店经销的黄宗耀供应的鳊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8/2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4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黄山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阳湖店经销的鲁良发供应的香芹(生产日期/批号:2018/8/25),甲拌磷检出值为0.065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金寨恒信商贸有限公司恒信华联超市明发店经销的安徽好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葡萄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4/16),霉菌检出值为110CFU/g,标准规定为≤5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亳州市博轩堂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省华源堂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桑椹(生产日期/批号:2018/5/2),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13000,17000,3400,23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900,410,1200,510,19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通告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编:董童、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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