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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就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案续种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张磊

2018年08月10日08:13 来源:健康报网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督导检查组和各地反馈有关情况,8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进一步组织好相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通知指出,要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迅速组织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医务人员要为接种者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和健康指导,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观察。为指导各地规范做好跟踪观察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技术指南》,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组的作用,对接种单位咨询服务点和定点医疗机构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对接种者进行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是消除人民群众疑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组织和管理职责。要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咨询服务点医务人员不得推诿、拒诊前来咨询的接种者。对于需要接种、要求补种和需要进一步临床观察的接种者,要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各接种单位提供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不得向接种者收取费用。

通知强调,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跟踪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汇总有关数据,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记者张磊)

(责编:李轶群、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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