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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改革加大医药行业扶持力度

2018年06月01日14:04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近日,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广东《方案》、天津《方案》和福建《方案》),其中不少内容涉及医疗健康行业。

梳理这三个方案,可以发现方案中都对医药行业给予了政策支持,广东和天津侧重放宽产品生产条件;福建自贸区的主要特点则为发挥沿海近台优势,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支持鼓励创新

从三个自贸区的改革开放方案中可以看出,鼓励创新一直是国家政策倾斜的方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要求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支持粤港澳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港澳及国际研究机构的先进技术成果向内地转移转化。

《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则鼓励探索建设基因诊断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开展出生缺陷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防治应用。

在药品审批上,天津《方案》为配合药品上市出台了优先审批制度,给进口药品审批落地创造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天津《方案》要求创新医药产业监管模式,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准入许可,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支持药品研发机构参与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

《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则加强了商品的可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支持设立国检试验区,创新集成检验检疫综合性改革措施,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商品范围,推进进出口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敏感产品全过程信息可追溯。

放宽准入制度

三个方案中,广东和天津自贸区方案明确表示,允许自贸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本省或本市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

天津自贸区还将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管理权限下放至天津市。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与国外机构同步开展重大疾病新药临床试验,建设新型贸易产业集聚区,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模式。天津《方案》还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要求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准入,推动中医药海外创新发展。

加大合作力度

合作共赢也是此次改革的重点。《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规定:创新合作新机制。

福建《方案》要求加强与台湾健保、长期照护等机构合作,支持设立两岸健康养老试验区。福建《方案》明确提出,要深化闽台在研发创新、服务外包、品牌打造、标准制定、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促进闽台产业深度融合。(马晓慧)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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