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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不能光靠罚

余明辉

2018年05月03日08:27 来源:健康报网

据报道,从上个月福建省厦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联合整治以来,厦门市首次对个人开出罚单,已有6人因垃圾分类不规范先后被行政处罚。

去年,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垃圾,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其中个人最高可罚款1000元。

推行垃圾分类,不能光靠一个罚字。罚款对于不合规行为有一定的杠杆和震慑作用,但还远远不够。我国推进垃圾分类18年但效果仍不理想,仍旧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分类。在不少城市,尤其是像北上广及厦门等全国最早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的城市,虽然都制定了《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办法》或《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与标志标准》等制度,但分类标准等的颁布不等于群众知道了具体如何分类,不少城市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缺乏充分的宣传和有效的讲解。另外,有关方面本应与时俱进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长期、有效的不间断宣传和教育,但遗憾的是,很多时候他们只是在制度实行之初或者一些特定节日才进行教育和宣传。

城市垃圾分类实施18年仍有很多市民“不知咋分”,无疑是一记警钟,这说明,要想真正实施城市垃圾分类,绝不是定一个制度、建一些硬件设施、一次教育一劳永逸等这么简单,而是需要更多复杂的配套工作等保障。比如,有关方面要及时补上宣教短板,同时制定和完善一个长期有效的垃圾分类宣传机制,让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不脱档、不断档。另外,严厉执行垃圾分类实施制度。一项制度的严肃性和知晓度,最根本的还体现在制度的执行力,只有强有力的垃圾分类制度执行力,实施18年后众多市民还不知道如何分类的问题,恐怕才会大大减少乃至消失。

(责编:李轶群、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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