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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重拳打击酒类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02月08日08:28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传来消息,2017年,湖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酒类案件331件,结案315件,移交司法机关14件,已判决3件,追究12人刑事责任。其中,判处“湖北枝城”假酒案主犯无期徒刑,判处其他7名人员有期徒刑,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近两年,湖北省酒类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努力,查办的酒类案件特别是大要案明显上升,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加大,打击酒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但酒类产品违法情况依然严峻,制假售假时有发生,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任重道远。

2018年,湖北省食药监局将通过四方面打击酒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饮酒安全。一是建立酒类打假查劣行刑衔接新平台。湖北省食药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企业和技术机构共建打假查劣联动新平台,明确酒类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与行刑衔接相关事项。二是将酒类产品列为食品稽查的新重点。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区域排查,开展监督抽检,建立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绿色新通道等形式,严惩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完善酒类稽查打假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对重大复杂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乃至现场移送,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重点案件由湖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食药监局联合挂牌督办。运用湖北省食品稽查专家库、食品检验检测和鉴定认定等稽查资源,主动为酒类案件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将酒类严重违法犯罪者一律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信用办、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推送,实施行业禁入和联合惩戒。 (郑玲)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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