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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食安护佳节”行动守护节日餐桌安全

记者廖亮

2018年01月26日08:22 来源:中国医药报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宇红带领该局食品监管三处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员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后厨及其原料采购、食品加工操作、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安护佳节”行动全面展开。

据悉,山东省“食安护佳节”行动于2017年12月29日启动,针对春节消费特点,强调省市县三级联动,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链条、全环节,行动将持续到3月5日。数据显示,截至1月22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72家,抽取样品657批次。

“食安护佳节”行动期间,山东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聚焦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旅游景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敏感区域”,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餐饮聚集区、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等单位,重点检查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在食品流通环节,现场检查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重点单位,及时控制安全风险;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情况,并实施现场抽样。此外,还将重点打击对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推进“食安护佳节”行动深入开展,山东省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行动工作组,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力求取得实效。行动期间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发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同时,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山东省食药监局局长马越男表示,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旨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密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宣传,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管效果,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编:盛月、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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