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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养老”需求要更有效满足

木须虫

2017年12月21日08:24 来源:中国妇女报

今年2月22日,69岁独居城西的张阿姨打进快报热线,希望找几个志同道合的老人,组织新家庭,像兄弟姐妹一样抱团养老。一石激起千层浪。抱团养老的想法,一下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很大关注。5月6日,家住余杭瓶窑的王阿姨也想找几对老人抱团养老,通过招募,目前她的农家小别墅里一共住着7户人家,大家互助互爱,生活和谐。这可能是中国首个“抱团养老”的成功案例。(12月19日《都市快报》)

“抱团养老”其实是互助养老模式的一种。几位志同道合的老人组成亲情式组织,一起生活,相互照顾,共度晚年,应该说这是除了亲情养老之外最能满足养老精神需求的形式——居家养老太孤寂,社会机构养老又不够自由。不同模式的选择,折射出老年人对养老的不同层次需求。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养老模式的选择是不可回避的话题。少子女的人口结构和就业的流动性,决定了传统亲情养老变得难以依赖。许多即将退休和刚退休而且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都希望依靠“朋友圈”如战友、同学等关系,组织相似家庭一起养老,彼此知根知底,方便结伴照应。这种心理需求带有一定的普适性,符合那些收入比较稳定,刚步入老年队伍群体的内心期待。

从这个意义来说,“抱团养老”值得鼓励,并且也是养老服务性价比较高的方式,如十几位老人请一两个人照顾起居,请一个医护人员保健健康,可以摊薄成本。但是,要想真正实现“抱团养老”并不容易。此个案中的老人能够“抱团”,首先在于有一套可供集体居住的别墅,而在何处“抱团”始终是“抱团养老”模式的瓶颈,尽管许多老人都有类似的愿望与需求,但能够具备相应条件的只是少数。

“抱团养老”作为需求存在,如何更有效地满足这一需求值得探讨,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社会环境,因需订制才是上上之策。首先,应当着力培育和发展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如商业养老机构开发适合“抱团养老”的“微养老院”产品,供老年人群体选择;又如,城市地产开发中,提供适合“抱团养老”的房产。其次,完善农村房产产权政策,允许租赁给城市人口,允许进行功能性改造,鼓励“养老下乡”,给“抱团养老”创造条件,也有助于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双赢。此外,还必须不断夯实养老服务的基础,如推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加快养老照料、护理与保健从业人员的培养,以满足养老不同需求对服务要素灵活组合的要求。

(责编:李轶群、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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