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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复学被拒考验保障制度

2017年09月05日09:13 来源:健康报网

15岁的小轩两年多前患白血病被迫休学,当时他受到学校的爱心救助。现在他病愈想复学却被学校拒绝。陕西铜川新区阳光中学表示:“以小轩现在的健康状况,学校担不起这个责任。建议家长为孩子另找公办学校。”(《华商报》9月2日)

陕西铜川新区阳光中学的这一做法,令人难以接受。此举不仅明显违反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也侵犯了相关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涉嫌教育歧视。当事学校这种“前恭后倨”、不能善始善终对待患病学生的做法,令此前学校“爱心救助”的真诚性大打折扣,无形中也会对不幸患病的学生心理情感造成“二次伤害”。

一面是患病学生受法律保护的平等受教育权,一面是时常发生的“疾病教育歧视”,以及相关学校“担不起责任”的担心,如何才能有效化解这种矛盾?简单地强令学校接收患病学生,显然不现实,也不应该。由国家、政府这个“儿童的最大监护人”出面,帮助学生家长和学校来分担因疾病而带来的教育成本和责任,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比如,对于那些愿意招收身患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儿童的学校,政府应考虑提供适当的补贴、资助,或者为这些学生提供专门的教育机构,配备专门师资。

十八届三中全会曾明确提出,要“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去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更是进一步明确,要按“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的原则“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其中就包括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如果上述政策意见能得到充分落实,政府能充分履职尽责,“白血病学生复学被拒”之类的儿童困境势必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张贵峰)

(责编:盛月、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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