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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次药品不合格 被通告

2017年06月20日08:19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通告显示,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过敏试验、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可见异物等。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为: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鹿瓜多肽、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骨折挫伤胶囊、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舒胸片、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公开处理结果。(记者于海平)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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