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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诊断及治疗纳入医保

2017年03月15日08:20 来源:北京晨报

2016年本市报告了肺结核患者6731例,仅次于痢疾,居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肺结核在北京仍呈高发势头。

今年3月24日是世界结核病日。昨日,记者从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了解到,目前,由于本市流动人口比例逐年增加,各类学校3400多所,在校学生人数超过370万,80%的生源来自高疫情地区,因此,结核病发病及传播风险高,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学校结核病防控任务艰巨。另外,本市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年人群因机体免疫力下降,结核病感染和发病的风险增大,老年肺结核患者因常伴发其他疾病而使治疗管理难度增加。去年,本市报告了肺结核患者6731例,仅次于痢疾居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

结控所专家表示,就结核病而言,目前仍缺乏可有效预防感染或发病的疫苗,卡介苗只证实对儿童重症结核病有较好的保护作用。结核病控制的本质只能是管理传染源,即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并通过严格的治疗管理将其彻底治愈,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传染作用。

为此,本市目前在区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减免肺结核患者诊疗服务项目的惠民政策。

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初诊患者提供免费的痰涂片、痰培养和胸部X线拍片检查。(260元/人)。对登记管理的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品及相关检查(1400元/人)。此外,结核病诊断与治疗已经纳入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范畴,患者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予以支付,上不封顶。(记者 徐晶晶)

(责编:王亚微、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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