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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立医院医疗费涨幅将低于10%

羊城

2017年02月11日08:45 来源: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就《意见》回答有关提问。

  问:《意见》在促进合理用药、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二是促进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跟踪监控制度。医疗机构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卫生计生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

  三是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问: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应该如何执行“两票制”?

  答:为推进“两票制”落实落地,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在执行“两票制”中承担哪些任务都作了明确规定。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所销售药品还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上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

(责编:陈烨菲、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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