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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票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陈海波 金振娅

2017年01月26日08:5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1月25日电(记者陈海波、金振娅)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近期将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根据该意见,我国将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王贺胜说,《若干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是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其中,备受诟病的药价虚高问题将被重点关注。该意见要求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通过在全国推行“两票制”,开展药品价格谈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的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除了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该意见还要求在生产环节推行更严格的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提高药品质量疗效,并保障短缺药品的供应。在使用环节,将通过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发挥药师作用等方式,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促进合理用药。

(责编:赵敬菡、李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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