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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不被“欺诈” 亟需有“法”监护

2016年12月12日10:01 来源:中国妇女报

  近日一则消息让人像隆冬的天气一样格外“心寒”。据媒体报道,一位81岁的中国老太在美国亚特兰大机场停留了3天,而她的女儿和外孙女就在亚特兰大居住,老人是被女儿遗弃在机场的。

  据了解,这名遭“遗弃”的老人是一名退休教师,老伴去世后一个人将女儿带大,并支持女儿留学美国。后来又独自抚养外孙女至其12岁时,才和外孙女随女儿移民到了美国。为了供外孙女念大学,老人还把自己在北京的旧居卖了。

  都说养儿防老,但这位老人的晚年却是无家可归,孤苦凄凉,这不是个例。事实上,经常有媒体报道“有钱”老人财产被子女瓜分,“没钱”老人被不肖子孙遗弃的事例。那么,对于年迈无力的老年群体,该怎样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老年人监护制度亟待出台并实施

  提到老年人权益保护,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主任总结了两句话:第一,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的政策法规。第二,要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

  2012年底,全国人大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时候,第一次提出老年监护制度。2016年10月31日,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根据一项来自立法机关的统计显示,早在民法总则草案一审过后,向社会公开征询所收到的6.5万多条立法意见中,约有五分之一涉及监护制度,其数量高居各类议题之首。

  记者查阅法条发现,所谓民法意义上的监护制度,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辅助、保护、监督的一项制度,以弥补此类群体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

  佟丽华介绍,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仅规定了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制度,却缺失完整的成年监护制度,已无法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的现实。“这次民法总则专门有监护制度章节,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如今,智力障碍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辨识认知能力的成年人,也被纳入被监护之列,也就是说老年人的监护问题也明确规定进去了。民法通则总则颁布实施以后,老年人监护问题必将也需要提上政府老年工作的议事日程。”对于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佟丽华律师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哪些老年人需要被监护?

  通常认为,行动能力受限,而且已经“老糊涂”的人需要监护人。佟丽华说,“当你不能照顾自己,而且也不能做决定了。也就是民事行为能力已经很弱了,那怎么处理自己的财产?处理自己的房子?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站出来,制度站出来,给你配备监护人。这是最需要帮扶的一批老人。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700万的老年痴呆老人,这些老人都需要监护人。”

  佟丽华指出,孩子一出生就有监护人,这是法律规定的,孩子父母就是他的监护人。但是,哪些老年人需要监护人?这是不确定的。我们先要走一个法律确认程序,确认老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了,这个老年人就需要有监护人。

  那么,谁来启动确认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程序呢?佟丽华说:“如果政府都不做的话,弄不好很多子女也不做。那可能有七八百万真正需要监护的老人依然没有监护人,这部分人由于没有监护人而受到严重伤害,家庭和政府就都没有承担起责任,这部分老人才最需要监护人。”

  谁能做老人的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草案当中提出,根据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来确定监护人。按照这个顺序,老人有配偶的配偶做监护人,没有配偶则子女做监护人。剩下其他情况的,如果其他的朋友,或者社会组织愿意做监护人也可以。

  佟丽华介绍,这次提交的民法总则草案规定,如果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的话,就由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做监护人。“下一部分工作是政府怎么把相关责任承担起来?儿童领域我们越来越开始关注监护了,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所以国家要担负起这个责任;老年领域我们也要把这部分拾掇起来,老人也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家庭和国家要共同担负起养老的责任。”

  出现监护纷争时怎么办?

  佟丽华表示,目前我国的监护制度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还是不完善的。当老人确实“老糊涂了”时,需要监护人帮助他做一些决定,包括请什么样的保姆,住养老院还是住家里?如果没完全糊涂,子女把老人的房子卖了怎么办?老人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监护人?当老人需要监护人,而子女之间相互推诿,都不想担任监护人时怎么办?尤其是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这种事例更为突出。或者当一些老年人有一定财产或获得丰厚的拆迁补偿时,其子女往往为争抢监护人资格打得不可开交,一旦获得管理、支配财产的权利,又弃监护责任于不顾时怎么办?

  根据民法总则草案的设计,当出现以上监护纷争时,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提起撤销监护申请乃至直接担任监护人。可是指定后监护人不听怎么办?坦率地说,都没有先例。过去面对这种案子时,指定监护人的程序中出现纷争的时候,我们通常觉得束手无策。基于这些现实,民法总则草案理顺了监护纠纷的解决程序,还对提起撤销监护诉讼的主体、适用情形、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老人需要监护制度保障,可现实生活中,仍有许多侵犯老年人权益的事件发生,“除了被子女遗弃,还有被骗子团伙诈骗的事例,比如今年8月发生的清华大学教授被骗了1760万元的案件。这位教授刚刚卖了一套房子,回到家立即就接到了诈骗电话,称他漏缴各种税款等等,各种恐吓威逼,然后一步步中计。不是教授自身有多少问题,而是诈骗团伙现在都是职业化的,步步为营,骗子甚至可以精确说出网签合同的编号是多少,及各种交易中很细节的信息,这样骗老年人就非常容易得手。” 佟丽华举例说,现今的养老服务中往往出现一些霸王条款,比如,老人签了养老合同,合同规定老人3天内可反悔,超过3天再反悔就要罚违约金等等。所以,在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怎样保证老年人权益不受侵犯也是个大问题。

  佟丽华呼吁,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无论是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还是政府部门担负监护责任,又或者是子女养老也好,政府都要搭建一个平台。养老服务行业应规范运作,提供的服务要可以保障老年人权益;子女该担负的的养老责任必须要担负,不能都推到社会上。建议对于违法的,不论是企业还是子女都要进行处罚。

  “我即使一年处理成百上千个相关案件,能使老年人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就值得。要让不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养老服务业的企业意识到,违法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帮助老年人维权,在全社会树立一个标杆,这个必须要做。” 佟丽华说。

(责编:许心怡、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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