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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发布

2016年11月18日08:35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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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甘肃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发布

日前,甘肃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3条,对考核的目的、主体、对象、原则、内容、方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规定。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严格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办法》重点细化了组织领导、“四有两责”、综合治理、社会共治四个方面内容,规定每年度具体考核指标与细则根据当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调整。《办法》明确,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包括通过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评价验收等方式,对各市州、各部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包括自查评分、资料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价等内容。对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的考核由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提出评审意见,省食安办统一汇总;对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考核由省食安办抽调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据悉,上述考核的结果分为A、B、C三级,交由省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各市州政府和成员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省食安委予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由省食安委约谈该市州政府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被约谈单位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不得被授予荣誉称号等。(田晓霞)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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