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区明年底建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为深入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前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前,本市16个区全部建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动形成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立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在区级层面,重点是要建设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意见》明确了建设目标和任务,在明年年底前,全市16个区要全部建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以推动形成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促使社会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快速响应和有效满足。
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具备综合管理与服务、教育培训、康复辅具展示、生活照料等不同类型的功能。将通过设立便民热线、网络信息系统等途径,及时汇总区域老年人分布状况、身体状况、家庭状况、服务需求状况,建立区域养老信息的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还将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
根据《意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设施场地有两种来源,可以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也可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完善设施功能,用于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
在运营方面,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营、老龄办融入”的思路,开展运营管理。鼓励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养老资源整合、信息数据汇集应用和养老行业监管指导等职能。同时,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运营,承接实训基地、康复辅具展示、生活照料等功能区的日常运营管理。此外,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内设养老床位窗口示范功能区,提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政府兜底保障的服务对象入住。(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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