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健康·生活>>2016专题策划>>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高峰论坛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如何更好落地

李雪墨
2016年09月27日08:58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小字号
原标题: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如何更好落地

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是《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去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把目光聚焦在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落实上,他们对新法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考和建议。

  法规可操作性亟待加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国家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决心,食品行业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俊杰表示。

  葛俊杰代表认为,出于多种原因,执法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安全标准涵盖范围、食品安全产品标准、食品安全概念等各方面的理解仍然存在较大差异。

  葛俊杰代表举例,在实际监督管理中,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对于“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危害”等概念认识不统一,以至于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各种概念相互交叉涵盖、层级不清、风险不清。

  《食品安全法》中“复检”和“复检方法”的条款,也是在法律实施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葛俊杰建议,复检应该以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作为复检的仲裁方法。在无仲裁方法的情况下,采用“国际认可”或“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的方法更加可靠和准确。因为初检采用的方法如果存在准确性不足等缺陷或未经科学性验证,延用同一方法的复检结果准确性会被质疑。

  可操作性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因素。葛俊杰代表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过程中,需要从内容、程序、实施人员素质等多个角度综合考量,合理设置相关条款,使执法部门和企业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专业化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葛俊杰代表还谈到,各地各级监管机构和人员来源、专业化程度、工作经验等方面差异较大,基层监管队伍专业性不足、骨干人员缺乏等情况,也影响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四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立荣认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行“重典治乱”,加重了对食品违法处罚的力度。对此,孙立荣表示,基层执法部门普遍面临形势越来越严峻、任务越来越重,而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和装备落后的现实矛盾。尤其是面对食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现状,食品安全监督力量明显不足。

  孙立荣代表呼吁,要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此外,还可以在社会各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提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线索,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覆盖街道、社区、乡村的专群结合的“网格化”监督网络。

  小作坊仍是监管难点

  长期关注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采销中心副总经理张洪川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食品安全有了很大的好转,但是在城市边缘的一些食品加工小作坊,仍是目前监管的难点。

  张洪川代表表示,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多、分布广,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些家庭小作坊租用旧仓库来加工食品,卫生条件很差,特别是超标添加食品添加剂问题比较严重。

  张洪川代表认为,相关部门要严格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食品加工许可备案申报登记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小作坊产品的抽检,产品检验信息要及时公开。对于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应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本报记者 李雪墨)

(责编:韩雅菘、赵娟)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