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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保证善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助推食品安全监管铿锵前行

王东海
2016年09月27日08:47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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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良法保证善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助推食品安全监管铿锵前行

2015年10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至今,这部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典,已实施近一年时间。这期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有哪些配套规章制度出台?各级监管部门对相关规定执行得怎样?

  宣贯工作持续开展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宣传普法是法律实施的基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要求各地认真开展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为解决部分地区制作经费不足、缺少宣传素材等问题,国务院食安办专门组织设计制作了修订解读、宣传海报等材料,提供给各地监管部门,推动该法宣贯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一年来,各地宣传贯彻该法的势头不仅没有减弱,而且宣传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堪称史上最严法。‘严’在何处要知晓,听我一一来表达……”湖南省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执法间隙通过“快板”或“对口词”等形式的即兴表演宣传该法,更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甘肃省酒泉市食品稽查局利用“制作展板、发放彩页”等手段开展法律宣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宣传效应,将新法的主要内容、修订亮点编发成美观、通俗、幽默、诙谐的图文内容,增强了实用性和趣味性;四川省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则通过绘制漫画的方式,用生动的人物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形象、生动,宣传效果更显著;广东省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利用该市独有的“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平台,发挥驻村律师作用,在全市1901个村(居)中举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400多场,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337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培训,要求企业切实规范食品原料采购、验证、生产加工的过程管理和出厂检验等行为,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意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使该法在食品行业的宣传普及落到实处。

  监管人员不仅是执法和普法主体,也应是学法主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组织开设10期40学时的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对执法人员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培训;山东省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专门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强化执法人员对新法的学习运用。

  配套规章密集出台

  徒法不足以自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抓紧出台与该法配套的规章制度,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法正式实施后,配套的规章文件也密集出台,先后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等颁布实施。另外,《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稿在多次调研、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目前已上报国务院。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为积极推动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地方立法步伐,201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广州市召开全国食品“三小”地方立法座谈会,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进食品“三小”地方立法进程,目前已有内蒙古、陕西、广东、河北、江苏、湖北6个省区出台了食品“三小”地方性法规;河南、山东、安徽等十几个省份的食品“三小”地方性法规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为畅通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解决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涉案物品检验认定难、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不到位等主要问题,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无缝对接。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明确,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切实做好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各项工作。据卫生计生委官网显示,截至今年9月,共颁布实施92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业部也于近日通报表示,我国已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5450项。

  严法重在落实到位

  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一家食杂店负责人陈某怎么也没想到,因销售货值金额84元的过期食品,竟收到监管部门5万元的罚单。同样,令甘肃省静宁县一家超市负责人张某想不到的是,自己将过期饮料涂改生产日期后重新销售,竟受到监管部门高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罚”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

  “没想到现在对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会这么严,这次教训太深刻了!”今年5月26日,福建省柘荣县食品经营者袁先生从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手中接过5万元罚单时,深有感触地说。像这类常见的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前最低罚款是2000元,而该法实施后最低罚款是5万元,罚款金额提高了25倍。因此,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初期,严厉的法律规定让一些行政相对人一时难以承受,也使得一些监管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到了阻力。

  为此,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该法执行到位。如河北省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新装修或待开业的食品店、餐饮店就会提前介入,加强许可证办理和生产经营场所建设等相关事宜的指导,有效防止食品经营者因设施、场所不符合相关标准而不能通过许可审查,避免了无证开业遭受巨额罚款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对一些食品违法案件中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老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7月,因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长时间未履行,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辽宁索泰祺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加工分装预包装食品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5日,湖北省宜都市一家食品厂负责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罚款2万元,因其既未复议诉讼,也未履行处罚决定,宜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后因该负责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被法院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0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惩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措,不仅推动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落地生根,维护了新法的威严,也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确保了公众饮食安全。(本报记者 王东海)

(责编:韩雅菘、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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