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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2016年09月27日08:34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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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市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办法》规定,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年终考核评价结果报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通报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严肃问责;因不履行职责、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等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细则》设立了101个条款,内容涵盖领导重视和组织保障、综合协调和制度保障、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全程监管和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和“放心行动”等5个主要方面。(苏讯)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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