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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出台食药安全责任约谈机制

2016年09月20日08:29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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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安市出台食药安全责任约谈机制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出台了《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出现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西安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约谈该单位相关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需督促其整改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其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产品经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结果异常,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拒绝接受依法依规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的;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渠道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或协查案件较多、影响较大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情形。《办法》明确,被约谈单位应按照约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约谈记录表及企业整改情况报告等,将载入监管信用档案,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被约谈一次的单位将在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被约谈两次以上的单位将在西安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约谈单位名称、约谈事项、约谈时间和被约谈人员。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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