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2016食品药品“网剑”4号行动
2016年09月01日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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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3至26日,省局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网剑”4号行动。此次行动针对中秋节食品销售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品种,采取省市县同步行动、网络集中排查、网上抽样采购等方式,省本级特别行动小组共排查重点网站(网页)2100多个,覆盖全省网上销售的各类月饼、果酒、蜜饯、食用油、茶叶等食品;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08起,非法网站43家,网络抽样食品42组,并在第一时间送省食品药品检验院进行针对性检验。
为保证“网剑”4号行动顺利开展,省局宣庆生副局长带领大家学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总局令第27号),并针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六点要求:一要突出重点。严密关注和检测“中秋”节日网络热销的各种月饼、果酒、蜜饯和各地区特色食品等。二要强化协作。必须打破各自为政的监管工作方式,建立起部门间信息互通、快速处置、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网络监管效率。三要全省联动。各市、县(区)局要积极行动,形成上下呼应、区域互动,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网络大要案,不断净化我省网络食品药品消费环境。四要抓紧起草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管理规定。规范网络抽样程序、方法以及抽样文书等。五要主动与通信管理部门联系,出台联合监督查处办法,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六要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网络监管分队”微信平台,在全省营造浓厚的网络监管查处氛围。
下一步,省局和各市局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立案查处、线索移送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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