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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构建食安屏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2016年08月26日08:20 |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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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市构建食安屏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8月15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方案中将食品安全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由原来的3%提高到4%,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近年来,厦门市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追溯监管、举报奖励、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厦门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两年行动方案(2015-2016)》《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2016年厦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2015年,厦门市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3680万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福建省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厦门市群众总体满意度接近70%。其中,群众对政府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安全满意度高达96%。2016年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4707万元,同比增长27.9%。其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列入2016年度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食品安全抽检专项经费2500万元,确保达到创建标准。

在做好机制和财力保障的同时,厦门市根据基层监管一线人少事多的实际,着力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今年以来,各区政府分别招聘了100多名具备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知识的专职协管员,全市每个村(社区)都配备了1名专职协管员,主要承担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职责。目前,新招的598名专职协管员已全部到位。

“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监管高效、全员参与”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模式,是厦门市加强食品监管的一大亮点。近年来,厦门市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技术,在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二系统一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生鲜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从生鲜食品批发源头抓起,将市场申报、产品检验、打印凭证、索证索票、工商查验等流程转化为数据传输,使食品安全信息可视、可读、可管理,目前已实现对蔬菜、肉类、水果、水产、禽类、豆制品和冻品等7类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的网上监管;已将105家菜市场纳入监管,系统覆盖率达75%以上。通过“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批发企业必须完整上传备案信息后,才能打印出食品上市凭证,有了上市凭证,食品才能上市销售。目前全市已有7138家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商、生产厂家运行该系统,可对2.3万家经营主体销售的15.8万种食品进行追溯监管。在79家商场超市设置了“食品信息查询台”,预计今年将120家生产企业、84家酒店纳入追溯系统,形成具有厦门市特色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监管移动平台”通过设置“信息查询”、“许可核查”、“巡查监管”、“票证查验”四大功能,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截至今年8月,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运用该平台开展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1.9万多份,食品流通许可审批时限由20天压缩至7天。为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监管,从2011年起,厦门市实行“互联网+农资监管”模式,截至目前,已将全市80%以上的农药、肥料品种列入平台进行监管,录入的数据达15000多批次,逐步实现了产品的“源头可追溯”。(刘启国 刘伟程)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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