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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职工“超期”怀孕 通州区卫计委已介入调查

2016年08月19日08:15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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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州区卫计委:已介入调查 将及时公布结果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超期怀孕”被罚款一事,昨日,通州区卫计委及该医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此事正在调查,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怀孕需申请,申请后限期怀孕,超期的被罚款。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按照医院的内部规定,医生、护士计划怀孕需要提前申请。医院批准后分批安排具体怀孕时间,限期3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怀上,就得等下次再申请,提前或推后了都得罚款。据媒体报道,该院已有不少育龄女性工作人员因为“超期怀孕”而被罚款。罚款金额也不低,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其中有医护人员“超期怀孕”加上“早婚早孕”,甚至被罚了2.6万元。也有一位因为只超出规定期限几天,“酌情”罚了七八千元。医生护士想要孩子,先要写申请,通过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提前、错后都不行。

此外,与罚款一并进行的还有“不予评优、延迟职称晋升”等。该院工作人员提供的“处罚单”显示:未服从科室计划生育安排怀孕,罚款×万元(具体数目隐去);产假期间停发各项福利待遇;3年内不能参与评优,不予提职;职称晋升延迟1年;年度(具体年度隐去)考核为基本合格,取消当年薪级工资调整。

今年年初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开始实施,此外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均不能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对于通州区妇幼保健院的做法,有律师表示: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不能以内部规定为由,限制职工何时生育;也不能因为医护人员未按其3个月限期怀孕,而对员工进行任何处罚。

昨日下午,医院方面回应称,区卫计委已经进驻医院调查此事,调查结果会及时公布。通州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昨天上午,区卫计委已经召开会议讨论此事,目前已经组织人事科对事件进行调查。该负责人表示,等把情况调查清楚之后,将会很快给出具体应对。(记者 张小妹)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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