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部分城市将作试点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王宇鹏)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办)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今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举行专题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局长、全国爱卫办副主任张勇表示,全国爱卫办将选择部分城市作为全国的试点,并组织开展健康城市的评价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健康城市是卫生城市的升级版,通过完善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健康村镇是在卫生村镇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村镇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实现村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张勇表示,做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抓政策融合。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健康城市包括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等“五大健康”的内容、目标和政策措施,强化党委政府领导、爱卫会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健康融入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二是抓规划制定。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基线调查,对本地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阶段性目标。
三是抓城乡统筹。坚持区域平衡发展,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向农村倾斜。
四是抓工作落地。要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关注健康、共同促进健康的氛围,构筑健康中国建设的微观基础。
五是抓特色建设。鼓励地方突出地域特点,按照部署要求做好规范动作,同时因地制宜搞好自选动作,建成一批贴近需求、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示范城市和示范村镇。
据悉,全国爱卫办将选择部分城市作为全国的试点,并已基本完成了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已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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