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沙头角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辆入境货车实施查验时,发现车厢中有5桶未申报的食品添加剂,外包装上有火把等警示标记。该批货物的英文安全数据单显示,该食品添加剂为液体香料,闭杯闪点小于60℃,工作人员判定为易燃危险化学品,归为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条——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由于该批食品添加剂无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且包装容器上无UN标记(联合国对新设计制造的包装容器规定的8个主标记之一的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符号),不符合我国相关规定,沙头角局工作人员对该批货物做原车退运处理。据悉,这是沙头角口岸首次对危险化学品实施退运。
据深圳检验检疫局专家介绍,食品添加剂和危险化学品之间有相当部分是重叠的,如正丙醇、乙酸正丁酯等属易燃危险化学品,但同样也可用于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添加剂如天然香料等,其本身带有易燃、皮肤刺激、眼刺激等危险特性。(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范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