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王鹤、任珊珊 通讯员张其明)国家卫生计生委12日公布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放管结合等原则,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意见明确,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能够胜任多点执业,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等。
记者从省卫计委2014年12月31日对省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省卫计委已经草拟了转发文并结合广东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
转发文件已在会签中
省政协委员林勇在去年省两会期间提交了提案《关于大力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壮大 切实解决“看病难”问题的提案》。据了解,一般省两会期间的提案答复都会在当年6月至10月完成,省卫计委此次提案答复时间为去年12月31日,这份“迟来”的提案答复内容却很充实。
在答复的最后,透露了广东转发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内容。省卫计委草拟了转发文并结合广东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广东省内多点执业,并不限执业地点的数量;明确广东的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制和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并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市可以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目前转发文件已在会签中。
加强公立医院规划限制
另外,省卫计委答复中还提出,省卫计委2014年已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我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的相关文件,将从加大对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简化民营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同时,提案答复还指出要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预留空间,加强对公立医院的规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