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 加强重点人群地区防控

2016年07月26日16:07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26日电 (高奕楠)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进一步规范治疗和全程管理、加大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力度,同时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防控工作。

据国家卫计委,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全国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我国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仍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特别是近年来结核病防治工作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防治工作中预防和治疗不衔接,患者发现、诊疗、管理不到位,耐多药肺结核防治薄弱,学校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特别是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咳血等症状者进行重点排查,强化首诊负责,提高诊断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漏诊,及时报告疫情,并向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对所有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提高病原学诊断率。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组织开展追踪调查,并对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逐步将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国家卫计委在通知中明确表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要根据国家肺结核诊断标准、门诊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进行规范诊治,落实患者复查和随访检查,确保完成全程治疗,提高治愈率。要规范肺结核患者尤其是耐多药患者的住院治疗,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进行住院治疗,加强感染控制。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结核病治疗、康复中的作用。

(责编:许心怡、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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