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明发生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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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06日10: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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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5月3日电(记者 赖雨晨)广东省卫生厅3日凌晨紧急通报,佛山市高明区5月2日报告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病例有关标本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快速检测,高度怀疑由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目前,进一步的检测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通报,死亡患者为1岁6个月大的男童,于4月27日发病,临床初步诊断结果为手足口病。5月2日患者病情突然加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于当日10时死亡。
广东省卫生厅已于5月2日上午派出专家组赴高明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工作,并于5月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今年3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出现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发的手足口病事件。4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曾发生1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5月1日起,佛山市卫生局部署对该市实行手足口病日报告制度。
据通报,死亡患者为1岁6个月大的男童,于4月27日发病,临床初步诊断结果为手足口病。5月2日患者病情突然加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于当日10时死亡。
广东省卫生厅已于5月2日上午派出专家组赴高明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工作,并于5月2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从5月3日起把手足口病纳入《传染病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今年3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出现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发的手足口病事件。4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曾发生1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5月1日起,佛山市卫生局部署对该市实行手足口病日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刘婧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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